1.执行国家、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我校毕业生工作有关规定。
2.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意见,研究我校就业工作的改革措施。
3.负责制定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有关毕业生就业相关调查工作。
4.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生源统计工作,负责上报省教育厅,根据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派遣方案。
5.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教育,做好特困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6.负责各学院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7.负责我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核查及上报工作。
8.负责对外宣传我校毕业生的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各种信息,举办供需洽谈会。
9.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和就业基地建设。
10.负责日常接待,做好与有关部门及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11.负责督查、评估和指导各学院就业服务工作并形成总结。
12.负责毕业生就业绩效考核工作。
13.负责就业质量年报工作。
14.负责各种就业数据的统计采集工作。
15.负责制定校友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建立和健全校友会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校友会工作网络。
17.负责与各地校友分会联系,积极做好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络交流工作。
18.负责协助各地校友建立校友分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19.负责校友会会刊的编印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20.负责校友网站和其它校友信息交流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21.负责校友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22.负责协调校内有关单位做好校友回访母校工作。
23.负责校友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24.负责协调校友捐赠物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2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