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我院在山东省艺术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190人。具体情况如下:
美术学(文)录取1人,文化课最高352分,最低352分,专业课最高161.47分,最低161.47分;
绘画(文)录取16人,文化课最高429分,最低328分,专业课最高171.74分,最低156.05分;
环境设计(文)录取20人,文化课最高428分,最低322分,专业课最高177.85分,最低162.21分;
视觉传达设计(文)录取13人,文化课最高411分,最低330分,专业课最高169.77分,最低162.47分;
书法学(文)录取16人,文化课最高481分,最低327分,专业课最高185.01分,最低158.50分;
音乐学(文)录取12人,文化课最高497分,最低322分,专业课最高90分,最低84分;
音乐表演(文)录取22人,文化课最高423分,最低323分,专业课最高92分,最低80分;
广播电视编导(文)录取65人,文化课最高506分,最低320分,专业课最高181分,最低164分;
环境设计(理)录取1人,文化课最高336分,最低336分,专业课最高163.38分,最低163.38分;
视觉传达设计(理)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66分,最低339分,专业课最高187.29分,最低176.95分;
音乐学(理)录取1人,文化课最高356分,最低356分,专业课最高84分,最低84分;
音乐表演(理)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46分,最低333分,专业课最高80分,最低79分;
广播电视编导(理)录取10人,文化课最高440分,最低315分,专业课最高177分,最低169分。
招生就业处
二0一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