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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16-03-02 16:13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隶属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4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黑河市户籍(2016年3月1日前户口迁入有效)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9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办法:招聘公告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hmohrss.gov.cn/)及黑河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hsp.gov.cn/)(以下称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盖章的党员身份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盖章同意报考证明;填写《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份;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3:1,特殊情况经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黑河市龙江路71号一楼咨询台)

4、联系人:单 兵、孟晓堃

5、联系电话:0456-6776016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产业项目代办、文秘和党务宣传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占卷面分值30%), 网络维护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三)体检

(四)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七、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黑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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