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招生信息  就业信息  专业介绍 
站内搜索:
新闻动态

学生调整改签网上办理指南
学生报到证遗失补办网上办理指南(2...
学生报到证遗失补办网上办理指南(2...

招聘信息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就业信息>>招聘信息>>正文

2021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教师28人公告
2021-10-06 14:18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2022年应届本硕毕业生和博士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学校简介 -

  ◼省教育厅唯一直属的省重点高中

  ◼拥有7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级示范性高中

  ◼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全省首屈一指的教师团队

  ◼研究型高中,信息化校园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28人。

  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pyuephvDe-clxcpLozSWg 提取码: 38eb

  - 应聘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为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的毕业生,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毕业生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所学专业要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关。

  4.毕业前需取得所应聘学科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科目暂未通过,可延长至见习期结束,见习期结束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进取、团队协作精神。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 招聘程序 -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hljssyzxrs@163.com

  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网(www.hljsyzx.cn)、或扫描下面图片下载登记表,并同时扫描问卷星二维码填写问卷星。

  报名登记表二维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sZnEckRfXXaCvIaDUAABQ

  提取码: d597

  报名人员同时需填写问卷星

  准备以下材料:

  ①根据报名岗位,提交手写“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②个人简历;

  ③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习成绩单、专业排名、综合排名表;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

  ⑤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有负责教师签字并提供联系方式)。

  以上第1-5项材料扫描清晰,按以上顺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S001张**)。

  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应聘所有岗位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②应聘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应聘人员所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④应聘者须对自己提交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和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⑤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网、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我校,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⑥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以及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校人事部门,咨询电话:

  0451-53664472李老师、黄老师,

  18746068520 李老师。

  2、网上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1日。

  学校成立工作组,按照已发布的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岗位的招聘,按有关要求,可适当降低参加笔试人员比例。

  审查结果: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学校通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审查结果。

  3、防疫要求

  为保障参加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公开招聘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

  具体要求请下载文档查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ARfDSI1uvLDKJctwD_KJA

  提取码: peiu

  4、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关注省实验中学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地点: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号)

  电话:

  0451-53664472 、18746068520

  2.计分方式

  笔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笔试科目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以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为主要内容。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下,按照有关要求,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增加人选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实验中学官网、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可于面试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查询。

  5、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示第二天,与面试同一天确认,关注省实验中学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确认地点: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号)日知楼一楼111教室。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②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

  ③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6、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示第二天,关注省实验中学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日知楼。

  (3)面试形式及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实际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答辩、小组讨论和实践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从师素质、授课技能、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等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计分方式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7、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第二天,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8、公示

  体检与考核结束第二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官网、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进行递补。

  9、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本科及硕士研究生见习期为1年,博士研究生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 福利待遇 -

  被录取人员落编以后,按照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确定见习期工资及相关待遇。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咨询与监督 -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校办

  0451-53664472 李老师、黄老师

  18746068520 李老师

  举报电话:

  黑龙江省实验中学

  0451-87752910 宋老师

  谋师生终身之发展

  育家国未来之栋梁

  黑龙江省实验等你来

  一起追求理想的教育

  一起实现教育的理想

  原标题:黑龙江省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w8aPZCIDUIEQOibGT79gg


关闭窗口

招生就业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