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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1-12-07 10:42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浙江省杭州市夏衍中学等36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2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研究生(2022届毕业生和2021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届毕业生和2021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2.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国家“一流学科”专业、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4.普通高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2022届公费师范生。

在职教师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教师;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

4.浙江省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5.杭州市区范围内(指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符合上述1、2、3三项条件的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名。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杭州市E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在职教师要求在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在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2届本科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2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4)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7.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7日中午12时。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录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平台:http://sc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上城教育,进入微热点-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上城教育—微热点-招聘信息,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7日下午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者可在2021年12月8日上午9时至2021年12月9日上午11时期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四)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应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格式见附件2),确保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上传经原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五、考试

对报名人数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下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前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招聘学校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届本科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届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无单位为其缴纳过社保)。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附件5进行审查。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6)。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802200,8782259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40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相关格式样本

3.报名登记表

4.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名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5.专业目录

6.杭州市上城区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7.考生健康申报表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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