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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3年内创业免收登记类等费用
2013-06-19 00:00  

大学生毕业3年内创业免收登记类等费用

17日从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减免相关费用,以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的难度和成本。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进一步完善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工商总局要求,对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可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

工商总局要求,继续严格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免收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费。

工商总局要求,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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