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访企拓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就业〔2023〕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有效汇聚社会各方资源,为学生搭建更广阔的就业平台,提高访企拓岗工作的实效性。我校现对二级学院访企拓岗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科学制定访企拓岗工作方案。各二级学院要千方百计开拓更多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带动和实现促进全员助就业的良好局面。每学期初须制定访企拓岗工作方案,明确走访目的,拟定访企拓岗计划,上报招生就业处备案后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各学院在筹备访企拓岗工作过程中,要兼顾教育教学、实习检查、校友回访、走访企业、市场调研等相关工作,避免单一走访企业,造成资源浪费。
原则上,学年内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走访用人单位总数不低于本学院开设专业数的5倍,且目标需求岗位要涵盖本学院所开设专业。要完善走访结构,突出毕业生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留省就业、基层就业比例,以上各指标中世界500强企业不低于3% ,省内单位不低于40%。要强化回访与拓展相结合,原则上新拓展用人单位要控制在30%—60%之间,同一用人单位多次走访不重复累计,且以最先提交时间为准。
2.认真审核企业资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走访企业的资质,保留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等材料。对于初次走访的企业,要充分对接;长期合作的企业也要定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3.合理规划走访路线。各二级学院在筹备访企拓岗工作过程中,要合理规划走访企业路线,做到资源合理配置。要结合专业特点,不断加强兄弟学院之间联系,共享资源,形成合力,组团开展相关工作。
4.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各学院拟定走访企业计划后,由访企拓岗工作申请人填写《黑河学院就业经费使用审批表》(附件1),学院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盖章后,连同走访企业材料一并提交招生就业处审核,经招生就业处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提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访企拓岗工作。
走访工作结束五天内,走访工作申请人需填写《黑河学院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登记表》(附件2),将就业市场走访报告报送招生就业处。走访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的基本情况、就业信息资源收集情况、单位用人标准及未来人才需求趋势、对我校毕业生的评价及反馈意见、走访成果等。如未提交走访报告等相关资料,不予报销走访费用。
5.严格经费使用范围。各学院在走访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审批过的走访路线及方案,做到专款专用。访企公出要严格执行学校差旅管理办法,差旅费执行学校统一标准。
6.动态考核评价。由招生就业处制定《黑河学院访企拓岗工作满意度调查》(附件3)问卷,在初次走访结束后发放给用人单位,了解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情况及企业用人需求。每年定期向所有建立校企合作的企业发布调查问卷,更好的了解企业需求及各学院访企拓岗工作持续开展的成效。进一步巩固校企合作关系,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为我校毕业生搭建更多、更好的就业平台。
附件1:《黑河学院就业经费使用审批表》
附件2:《黑河学院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登记表》
附件3:《黑河学院访企拓岗工作满意度调查》
黑河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12月28日